随着西风东渐,在近代中国从传统向现代艰难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人开始走上了一条反思与改革的道路。在社会生活中,西方的现代社交礼仪逐步替代传统的跪拜礼仪,也就成为近代特别是民国以来我国社会习俗文化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
由于跪拜礼被视作尊卑等级的落后礼仪,在民国成立之后被逐渐取缔,取而代之的则是握手与鞠躬等西方的现代礼节。为此,民国临时政府于1912年8月17日发布《礼制》,凡二章七条:
第一章 男子礼
第一条 男子礼为脱帽鞠躬。
第二条 庆典、祀典、婚礼、丧礼、聘问,用脱帽三鞠躬礼。
第三条 公宴、公礼式及寻常庆吊、交际宴会,用脱帽一鞠躬礼。
第四条 寻常相见,用脱帽礼。
第五条 军人警察有特别规定者,不适用本制。
第二章 女子礼
第六条 女子礼适用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但不脱帽。寻常相见,用一鞠躬礼。
第七条 本制自公布之日施行。
握手和鞠躬作为礼仪如何在社交中落实,在民国还是很有讲究的。
例如握手:两人见面握手,必由位高者先伸手;与妇女见面时应由女方先伸手,如果女方伸手作下垂式,应握其手而吻之;女方可戴手套与人握手;握手时眼睛不可旁视;忌同时交叉握手等等。
如果一方为了表达恭敬,可以向对方行脱帽鞠躬礼。受礼者一般同样鞠躬回礼,位尊者则略微欠身点头即可。
脱帽鞠躬礼的行礼方式是双腿立正站姿,右手握帽子前缘中央将帽子取下,上半身向前倾斜一定幅度后恢复原状。其鞠躬的幅度与表达的敬意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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